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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署今天(30日)表示,明年元旦起將放寬公務員進入中國大陸申請許可程序。移民署表示,明年元旦起,將以線上申請取代現行紙本流程,未來申請時間將由現行赴陸前1至3個星期,縮短為赴陸前2至7個工作天。

移民署表示,依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規定,政務人員、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、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及簡任第11職等以上公務員若要進入大陸地區,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。由於兩岸交流頻繁,為提升申辦效能、簡化行政流程、縮短審查時間,並兼顧實務需要,移民署決定以「網路」取代「馬路」,規劃實施網際網路申請及審核的配套機制。

移民署強調,依規定,政務人員、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、涉及國家機密人員如未經許可即進入大陸地區,可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,如屬簡任第11職等以上未涉密公務員,可處2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罰鍰,提醒前述身分的公務員赴陸前,務必在法定期限內依規定向內政部申請許可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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